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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日本顺天堂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8:46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日本顺天堂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顺天堂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

一、协议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6-12 个月

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48 个月

2.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顺天堂大学将免除攻读博士学位奖学金获得者的考试费、注册费及基本培养年限且资助期限以内的学费,学费免除时限最长不超过48 个月;顺天堂大学不向联合培养博士生奖学金获得者收取学费等费用;

顺天堂大学不向访问学者/博士后奖学金获得者收取研究费用;

顺天堂大学将优先为奖学金获得者提供大学的宿舍。

二、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要求。分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博士后:

(1)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 3 年以内。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申请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三、申请办法

1.校内推荐。根据附件1《申请指南(中)》,按照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生、访问学者等选派类别准备材料。2023年11月30日之前(过期不受理)电话联系我校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后,材料发送至378802487@qq.com。

2.报考资格审查。学校将推荐人选名单发送至顺天堂大学后,申请人将材料发送至顺天堂大学国际交流中心(juic@juntendo.ac.jp),申请医疗护理学研究科时,发送材料至j-nurse@juntendo.ac.jp,外方将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申请人按照要求接受指导教授的面试。

4.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顺天堂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直接通知申请人,发送同意接收函。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岳莎莎

联系方式:86110199

 申请表-共同研究.docx

 申请表-攻读博士学位.docx

 申请表-联合培养博士.docx

 附件1. 2024年度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顺天堂大学奖学金申请指南(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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