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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8日 15:13 |浏览次数: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访问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2.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3.支持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申报要求

1.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须由所在院系出具重点推荐意见,并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2.高级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3.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4.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回国服务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通知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院系审核:经所在院系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并出具《同意派出函》,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所在院系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同意派出函》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提交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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