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请研究生院、口腔医学院、 两所临床学院、麻醉学系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奖学金生评审和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育部根据在校生人数进行分配。我校获奖名额是台湾研究生三等奖学金1人;台湾本科生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1人,三等奖学金2人;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二等奖学金1人。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等详见教育部通知。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请程序
1.由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所在院系组织学生申报。学生提交申请表后,各院系对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综评成绩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下周五)下班前将学生申请表、评审工作报告、公示情况、建议获奖名单表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将推荐名单报教育厅。
3.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12月下发评审结果、拨付奖学金。
4.学校按照评审结果及学生发放表信息,进行发放。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评审工作报告内容见教育部通知,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2.奖学金申请表,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要求。学生填写后,在”学校审核意见栏”学院负责人出具意见,不能仅写“同意”;
3.建议获奖名单表,由学院盖章。
附件: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022年度港澳台奖学金附件3-7.zip
联系人:岳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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