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按照外事管理相关规定,对外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各位老师按要求执行。
事项 |
说明 |
提交材料时间 |
审批部门 |
外宾来访 |
友好访问外宾或科研合作伙伴来访 |
提前2周 |
国合中心备案 |
高规格来宾(政府官员、使馆工作人员)及台湾来宾,需获得上级批复方可接待。 |
提前2个月 |
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台办 |
国际会议 |
参会外国专家来自1国 |
提前2周 |
国合中心备案、 宣传部OA报备 |
参会外国专家来自2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包括台湾地区),需获得上级批复方可举办。 |
提前3个月 |
省教育厅、 省外办、省台办 |
因公出国(境) |
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完成科研合作任务 |
提前3个月 |
省外办 |
外籍专家 |
长期聘用(90天以上)外籍教师、专家等 |
提前3个月 |
市外专局、 出入境管理局 |
1.外宾及港澳台人士来访、或有外宾(一国)来校参加的国际会议或研讨会请填写《境外来宾访问接待申报表》。
2.举办国际会议(两国及以上外宾参加)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按照模板提交请示、日程表及参会人员名单等材料。
3.举办国际会议、研讨会在确定会议日程、参会人员后,正式开会前还要进行意识形态备案。
通过OA-意识形态-大型活动会议申请,涉外论坛提交
①《大连医科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请备案表》、
②《大连医科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主讲人一览表(涉外人员)》、
③会议海报(写清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大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④会议日程安排;
以上审批材料模板均可到“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网站-常用下载”下载。
联系电话:86110199,办公地点:校部215
联系人:岳莎莎、马瑛媛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