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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工作提醒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附属医院:

按照外事管理相关规定,对外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各位老师按要求执行。

事项

说明

提交材料时间

审批部门

外宾来访

友好访问外宾或科研合作伙伴来访

提前2周

国合中心备案

高规格来宾(政府官员、使馆工作人员)及台湾来宾,需获得上级批复方可接待。

提前2个月

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台办

国际会议

参会外国专家来自1国

提前2周

国合中心备案、

宣传部OA报备

参会外国专家来自2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包括台湾地区),需获得上级批复方可举办。

提前3个月

省教育厅、

省外办、省台办

因公出国(境)

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完成科研合作任务

提前3个月

省外办

外籍专家

长期聘用(90天以上)外籍教师、专家等

提前3个月

市外专局、

出入境管理局

1.外宾及港澳台人士来访、或有外宾(一国)来校参加的国际会议或研讨会请填写《境外来宾访问接待申报表》。

2.举办国际会议(两国及以上外宾参加)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按照模板提交请示、日程表及参会人员名单等材料。

3.举办国际会议、研讨会在确定会议日程、参会人员后,正式开会前还要进行意识形态备案。

通过OA-意识形态-大型活动会议申请,涉外论坛提交

《大连医科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请备案表》、

《大连医科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主讲人一览表(涉外人员)》、

会议海报(写清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大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会议日程安排;

以上审批材料模板均可到“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网站-常用下载”下载。

联系电话:86110199,办公地点:校部215

联系人:岳莎莎、马瑛媛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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