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交流合作处下设综合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能:统筹国内校际、校地合作,整合资源构建合作网络;参与或发起高校联盟,承担中日韩康养大学联盟秘书处事务等;
外事办公室工作职能:统筹教育国际化规划、制度与项目库建设;负责外事审批、接待,对外合作协议、中外合作办学等对外交流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协调项目申报与动态监管等;
机构设置
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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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 |
全面负责交流合作处的各项工作 |
副处长(挂职) |
梁海东 |
负责交流合作处相关工作 |
| 科长 |
李静 |
负责国内校际、校地合作等 |
| 科长 |
岳莎莎 |
负责外事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对日本、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生交流项目管理工作;国际会议审批;外专手续及项目管理等 |
| 科员 |
马瑛媛 |
校级出访团组管理及手续办理;学术出访团组手续办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国际交流档案管理等 |
| 科员 |
高嵩 |
负责外事接待;对外合作学生交流项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