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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国际会议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8日 20:55 |浏览次数:

1.国际会议的定义:参会外宾来自2个国家及以上的会议属于国际会议,必须办理国际会议审批手续

2.审批原则:要求控制规模和规格,参会人数外国嘉宾不超过300人,参会总人数不超过800人(大型国际会议由国务院审批)。会议名称不得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际”“高峰论坛”“峰会”“第几届”等字眼。会议名称规范使用“2023XX(领域)国际会议”。会议举办单位和地点要一致。未经审批,不得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外国政要、前政要、驻华使节参加。明确经费额度及来源。

3.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6)及报告人报告内容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出具部门文件。外籍专家简介、任职情况请在其工作单位官网上确认部门负责人在请示和外籍专家名单上确认签字。

4.审批时限:请提前3个月,提交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邀请台湾专家,需经省台办先行审批。经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审批后,会议方可举办。

5.举办线上国际会议。通过网络直播、发言的相关情况需要经辽宁省网信办审核。材料参见附件4。

6.国际会议经批准后,举办前需要履行OA-大型活动会议申请(负责部门宣传部),提交会议海报(注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大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及国内国外主讲人一览表。

7.会议举办后2周内,提交会议总结(文字、照片)。

申请材料模版 请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常用下载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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