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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出国(境)办理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2:38 |浏览次数:

申报条件:

1.以我校教职工身份出访;

2.赴国(境)外从事短期(3个月以内)国际交流活动;

3.出访经费由学校或医院财务处报销(包括科研经费、学科经费等)。

4.学术类出访经费来源要求为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经费且经费中已有国际合作与交流预算,同时必须符合《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分类管理的意见》中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需在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书中列明),出国执行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中明确列出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2)出席重要国际科技类学术会议并担任大会主席、副主席、分会主席,作会议特邀报告、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就本人研究课题作学术报告;

(4)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执行协议规定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5)在科技类国际组织中任职或兼职的科研人员,出国执行与其在该组织中担任职务相对应的任务;

(6)从事由外方提供全额资助且外方背景可靠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办理流程:

环节一 申请与审批

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个人须在每年下半年学校集中申报期间向所在部门申报下一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经学校批准后作为遵照执行的依据。对没有报送计划的出访,原则上不予审批。

2.任务审批

出国(境)计划获得批准后,出访人员须在行前至少三个月办理出国手续:

①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审批用材料(审批材料1-9)。

②申请人所在部门进行党政联席会讨论,讨论通过后部门网站公示《公示信息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部门负责人在《校内审签表》上确认签字。对申请人的在外停留时间、出国期间纪律、出行安全进行重点教育。

③申请人所在部门及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学校出具红头文件,报送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下任务批件后报组织部政审。

环节二 办理因公护照照片(生物信息采集)

适用人员:无因公护照、因公护照过期、或因公护照有效期距出访日不足6个月的申请人

地址: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西楼415房间(大连市政府院里,正门进去之后最左边的小楼)

办公时间:周一13:30-17:30 周二-周五 8:30-11:30 13:30-17:30

办公电话:0411-83624143、83637889

采集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穿着深色带领子的衬衣(勿白色,勿高领)。

回校后,将《生物信息回执单》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环节三 办理拟出访国家签证

材料准备:按照各国使领馆签证要求准备签证材料。

材料递送:①电子签证由申请人自行办理;②普通签证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统一提交签证材料至省护照签证处。

出签:获得出签通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统一领取因公护照。

个别国家签证(签注)相关手续办理繁琐耗时,无法保证出签时间。请在出访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完成相关审批与签证(签注)手续办理。

环节四 出国执行因公任务

1.出访团组出访前需接受学校的行前教育。

2.出访团组务必按照审批的出访人员、日期、航班、行程及经费执行出访任务,不可擅自变更。确有调整必要的需立即向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报备并履行变更审批手续。不经申请擅自变更行程将按照违规处理。

3.在外期间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如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环节五 回国报销及公示

1.出访团组需在出国前向财务处确认报销要求及手续,回国后2周内持出国任务批件、因公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效费用明细票据到财务处报销。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2.回国2周内提交《出访情况报告》且部门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因公护照一并交回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审批材料(请根据模板提示填写,勿更改表格格式;所有材料中的邀请单位、会议名称等应准确统一):

1. 邀请函及翻译件各2份(邀请函要求.docx

注:参加学术会议需附官方会议日程(与邀请函和翻译件合并成1个pdf文件);参会发言或口头汇报,需附摘要及翻译(合并成1个pdf文件)

2-1辽宁省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校内审签表-副处级及普通教师学术出访用.doc

2-2辽宁省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校内审签表-处级学术出访用.doc

2-3辽宁省高等院校处级以下行政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校内审签表-处级行政任务用.docx

3. 出访团组日程及人员名单.docx(2份)

4. 公示信息表.docx

5. 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经费审批表.docx(2份)

附:经费预算说明.docx

项目合同书/通知书(经管理部门批复盖章、含项目编号及成员名单)

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财务处开具并盖章)

6.组织部政审材料:二级学院开具的政审情况报告(政审模板.docx);师德师风意见(二级学院出具师德师风意见函 师德师风意见函模板.docx,提交给党委教师工作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出具师德师风意见)

7.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辽宁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行前教育规定.docx

9. 安全教育材料(现场签署)

回国后提交:

10.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情况报告.doc

11.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docx

预算及报销执行标准: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pdf

因公临时出国报销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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