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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0:30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与我校签署的《关于2023年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大连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获批成为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的实施单位,并获得5个资助名额。为做好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申请人请详细阅读国家留学网“综合项目专栏”(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上的有关选派办法、申请材料及说明、外语合格条件、有关国别及派出注意事项等内容(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及我校文件。与学校以往执行的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不同的是,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要求申请者必须依托在研项目/课题、必须获得外语合格证书,经过校内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按名额推荐给留基委。

二、资助期限

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实施单位或个人

8月24日前

对外联络、准备评审材料(见说明)

申请人

8月24日-31日

审核评审材料、出具《同意派出函》

所在院系

9月1日-10日

组织专家评审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9月10日-15日

公示拟推荐名单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9月15日-22日

填报系统

推荐申请人

9月22日-28日

提交材料至留基委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材料包括: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②外方邀请函(外方签字)、③外方合作者简历(外方签字)、④英语合格证书、⑤在研项目/课题证书(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2.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根据申请人专业,组织3名(含)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意见表》打分并出具推荐意见。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根据打分总分及综合评审情况,对全部申请人进行推荐排序。

3.9月22日(周五)前推荐申请人将系统下载的表格原件(本人签字、申请表第1页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在单位派出意见》以及证明材料一套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履行学校公文等手续,统一上报留基委。

4.为提高录取率,保证派出人数,请申请人提前与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国外院校了解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派出情况/国外院校接收情况。对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相关限制的国家不建议申报。

5.申请人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6.学校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急需发展学科、重点科研合作项目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7.请各二级单位与申报人认真做好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与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派出后按研修计划对海外研修人员进行季度考核、跟踪管理。

8.为确保海外研修效果,学校对出国留学人员实行“五个一”考核,考核内容:提交一份国外研修总结报告、确定一个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联系一个长期合作导师、完成一篇高水平论文、做一次高质量学术讲座。请各二级单位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公派人员回国后进行考核。

联系单位: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校部215)

联系人:岳莎莎

联系电话:86110199、15040549077

电子邮件:378802487@qq.com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供专家评审用).docx

    大连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pdf

    同意派出函-校本部教职工.docx

    同意派出函-附属医院.docx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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