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公派留学,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已启动,请申请人根据项目通知准备材料,填报系统,同时履行校内申报手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等请参照上级部门通知
二、校内申报手续
1. 申请人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院校正式邀请信,并准备外语成绩证明等材料。
2. 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后,由所在院系出具《同意派出函》(模板见附件),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3. 申请人须在项目申报时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受理单位”选择 “辽宁省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填写“大连医科大学”)。
4. 申请人在校内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及线上提交的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international@dmu.edu.cn,并提交2整套完整的纸质材料。由学校出具推荐意见。逾期无联系或不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作放弃申报。
5. 建议填报系统前提前沟通项目联系人。
三、相关说明
1.外语合格条件:申请人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需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所承担项目研究时间需在计划派出时间内,且研修计划应与所承担项目有紧密联系;必须已满足国家公派外语条件。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需依托科研团队项目,24年由团队提交申报书,立项后,25年根据获批名额选派人员出国。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为非框架合作协议或教授间个人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费用、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岳莎莎 马瑛媛
联系电话:86110199
办公室:校部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