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归口管理的“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2014年启动以来,已资助中国青年科技人员及高中生共计1万余人赴日开展科技交流活动。现共同启动2024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日本与亚洲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樱花科技计划)由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全额资助,邀请亚洲各国及地区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并与日本青少年、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共分三类:
类型 |
外方单位 |
日程 |
人数 |
内容 |
科学技术交流活动(A类) |
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 |
7天以内 |
不超过8人(包含领队) |
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交流考察 |
共同研究活动(B类) |
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 |
21天以内 |
不超过8人(包含领队) |
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员赴日开展短期共同研究 |
科学技术研修活动(C类) |
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 |
10天以内 |
不超过8人(包含领队) |
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技能培训 |
说明:
1.中方校内申请人需为我校在职教师,原则上申请人与领队为同一人。
领队须能够对接外方院校,与外方协商制定并能顺利推进交流计划。年龄以40岁以下且首次访日者为佳(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放宽要求)。
参加者须为我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博士后、教师等从事科学技术相关业务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或以下。
2.以下交流计划不受本项目资助:
- 不以科学技术交流为目的的交流计划,例如仅以举办活动为目的的交流计划
- 以参加其他机构主办的活动为目的的交流计划
- 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流计划
- 接收单位自身或其子公司等的员工培训计划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流程
由拟开展交流的中日双方基层单位就申报批次、项目内容、人数、时间等先行沟通,达成一致后,各自向中日两国主管部门申报,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具体过程管理由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负责。
我校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及中日双方合作背景、交流计划等相关内容,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公函及申请表提交至大连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出具推荐意见。
2.注意事项
赴日时间需要考虑项目审批时间以及我校在职人员办理因公出国审批手续时间,因此与外方商定赴日计划应在结果通知后2个月为宜(详见申报时间各批次时间表)。
中方申请单位为两家或以上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进行申报,并须在申请表内详述其他参与单位名称及各单位拟定派遣人数。
申请表全年有效。如当批次未获立项,可与日方继续磋商本年度后续批次交流事项。
三、申报时间
2024年度项目申报分为两批次。
批次 |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 |
结果通知 |
办理因公出国审批手续 |
项目实施时间 |
第一批 |
4月10日 |
7月中旬 |
2个月时长 |
2024年10月以后 |
第二批 |
7月30日 |
11月上旬 |
2个月时长 |
2025年1月以后 |
四、项目执行
所申报项目经科技部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共同审核后,通知立项结果。项目立项后,请中方申请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出国手续,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将总结报告学校,否则学校将被取消后续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五、联系人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岳莎莎
电话:86110199
附件: 2024年度樱花计划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