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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6: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4〕7号)要求,为加快培养一批辽宁急需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辽宁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瞄准“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发展主要目标,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以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整合高校优势资源,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加快构建与辽宁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加快培养一批辽宁急需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辽宁省教育厅共同设立并实施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拟选派80人。

2.选拔范围:省内公办高校。

3.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4.选派方式: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24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将以我省已获批立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为选派渠道,不再受理个人或单位渠道申请

5.选派项目:截止目前,我省已获批并执行7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分别为《辽宁高校“双一流”建设助推智造强省创新驱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辽宁医药领域创新型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创新型国际农科人才培养项目》《辽宁省应对老龄化社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以智赋能助力辽宁振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辽宁资源化工与材料领域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信息详见《2024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附件1)。

6.选派条件及材料准备:申请人应符合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24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以及国家公派留学其他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合格条件(附件3)及常见问题等详细信息可登陆国家留学网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17)查询。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申报准备:6月前,申请人根据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要求,自行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项目牵头院校可协助联系),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邀请信,并按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申请人于6月10日前向项目牵头院校登记申请意向。

2.网上报名:6月22日-25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月25日前将应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及《同意派出函》(附件4)2套完整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校部215),电子版发送至international@dmu.edu.cn。

3.省教育厅受理:6月29日前,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完成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并将书面推荐意见正式公函、推荐名单及人员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报上报至省教育厅。

4.评审:7月10日前,省教育厅按要求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及公示。

5.审核与录取:7月-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

6.语言培训:9月起,外语水平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被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

7.派出:10月起,符合派出要求人员网上办理派出手续开始派出。

五、派出及管理

1.办理同意派出函:留学人员派出前,须持本单位审核后的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翻译件及外语合格证明等材料,在省教育厅办理审核手续后,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办理同意派出函。

2.派出及管理: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留学人员在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六、注意事项

1.已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人员不得再申报2024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

2.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项目外方合作院校正式邀请信,其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资格有效期一经录取,不予变更。申请人要查阅国家留学网公布的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

3.申请人应认真按照要求填写表格,表格填写的详实程度直接影响到专家评判。填写申请表格的重点在于证实出国研修的必要性,申请人要在研修计划、学术基础、学习背景等方面加以论证。同时,国外留学院校的学科优势及邀请人的学术背景等应阐述清楚,确保其与留学人员的研究方向相关。

4.申请人在申报和评审期内要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莎莎 马瑛媛

联系电话:0411-86110199

电子邮箱:international@dmu.edu.cn


附件:1.2024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pdf

2.2024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pdf

3.2024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4-1 同意派出函-校本部教职工.docx

4-2 同意派出函-附属医院.docx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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