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包括临床医院):
根据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的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送通知如下:
一、编报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
1.以教学科研人员身份执行学术团组因公出访任务,必须提前上报计划,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厅及省外办。
申报学术团组,必须符合《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分类管理的意见》中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需在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书中列明),出国执行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中明确列出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2)出席重要国际科技类学术会议并担任大会主席、副主席、分会主席,作会议特邀报告、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就本人研究课题作学术报告;
(4)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执行协议规定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5)在科技类国际组织中任职或兼职的科研人员,出国执行与其在该组织中担任职务相对应的任务;
(6)从事由外方提供全额资助且外方背景可靠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7)赴国外执行合作科研、工程技术检验、地质勘探、采集等专业技术类工作任务;
(8)学校/学院组织的交流学习团,或学生交流团作为带队教师执行教育教学任务。
2.以行政管理人员身份执行行政团组因公出访任务的,由学校党委统筹安排。
二、经费来源
以上学术类出访,经费来源要求为以下情况之一:
1.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经费,且其中具有可使用的用于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经费;
2.外方全额提供出国交流费资助。
三、填报要求
1.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格可从通知附件下载。
2.教学科研人员上报计划,由各二级单位办公室汇总表格,并由负责外事的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发送扫描件和电子版至work111mail@163.com,上报截止到11月3日(下周一)16:30前。
3.请勿修改电子表格格式和内容。
4.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2026年出访计划的单位,视为无出访计划。原则上不再新增出访计划,确有出访必要的新增团组,需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新增团组审批手续。
四、关于出国材料准备工作
由于因公临时出国审批手续办理周期长(包括省外办审批、申办因公护照、办理因公签证、领取因公护照等环节),请有出国计划的老师,至少提前3个月提交材料(详细审批流程及材料请见交流合作处-常用下载)。
联系人:交流合作处 岳莎莎 马瑛媛
电话:86110199
电子邮箱:work111mai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