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与瑞士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202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人员赴瑞士进行访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应在博士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联合培养博士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450瑞士法郎/人/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申请人应于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六)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项目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314),并向所在院系及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
2.院系推荐:申请人所在院系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同意派出函》《人员材料审核表》及《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在校生提交),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3.瑞方系统申请:申请人直接通过瑞方指定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https://www.sbfi.admin.ch/en/swiss-government-excellence-scholarships-at-a-glance#Apply-here)
4.材料提交:申请人须于2026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纸质版2份(正反面打印)于2026年12月2日前提交至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至邮箱dmu_globalexchange@163.com。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
五、审核、录取办法
最终评审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7年6月份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27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派出前,留学人员须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定手续;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流合作处那健、马瑛媛
联系电话:86110199
联系邮箱:dmu_globalexchange@163.com
办公室:校部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