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交流合作

最新动态

举办涉外及国际会议

为规范学校涉外会议、国际会议举办工作,明确审批流程、材料要求、办理时限及会后管理相关事宜,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明确区分涉外会议与国际会议,两类会议实行差异化管理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定义区分

(一)涉外会议

参会外宾仅来自 1个国家的会议,定义为涉外会议,无需办理上级部门国际会议专项审批手续,仅需完成校内备案流程。

(二)国际会议

参会外宾来自2个国家及以上的会议,定义为国际会议,必须严格办理各级国际会议专项审批手续,未完成审批不得举办。

二、国际会议审批原则

国际会议严格实行规模、规格管控原则,所有要求均需严格落实,未达标不予审批通过。

1. 规模限制:外国参会嘉宾不超过300人,会议总参会人数不超过800人;超出上述规模的大型国际会议,需上报国务院审批。

2. 名称规范:会议名称严禁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际”“高峰论坛”“峰会”“第几届”等禁用字眼,统一规范使用“2025XX(领域)国际会议”标准格式命名。

3. 属地与单位要求:会议举办单位与举办地点必须保持一致,不得异地办会。

4. 嘉宾邀请限制:未经完整审批通过,不得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外国政要、前政要、驻华使节参会。

5. 经费管理要求:举办国际会议必须明确经费总额、经费来源渠道,提前做好经费预算与收支规划。

三、申报审核要求

国际会议、涉外会议的申报材料、报告人报告内容,均需经举办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其中外籍专家的个人简介、任职资质信息,必须通过其所在工作单位官方网站核验确认,留存核验截图备查。审核通过后,由举办单位出具部门正式文件,按流程上报学校。

四、审批与办理时限

(一)国际会议时限要求

需提前3个月将全套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交流合作处。若会议邀请台湾专家参会,须先行通过省台办专项审批,再依次上报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审批,全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

(二)涉外会议时限要求

无上级专项审批时限要求,必须至少提前3天在OA系统提交大型活动会议申请,预留校内备案办理时间,确保会议举办前完成全部校内流程。

五、线上会议专项管理规定

涉外会议、国际会议若采用网络直播、线上发言、线上参会等线上形式举办,需遵守以下专项规定:

1. 会议线上举办相关方案、流程需经辽宁省网信办审核通过,严格参照附件网信办审批材料规范提交资料。

2. 会议所使用的网络服务平台,必须具备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3. 未经学校党委正式同意,不得邀请、允许不具备网络新闻采访资质的媒体或个人,对会议进行采访报道、线上直播等相关工作。

六、校内备案流程(两类会议通用)

涉外会议、国际会议在获得对应审批(国际会议完成上级审批、涉外会议完成内部审核)后,会议举办前必须履行校内备案手续,统一在学校OA系统提交大型活动会议申请,需在附件中同步提交以下全套材料:

1. 会议详细日程安排;

2. 会议官方海报(需清晰标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

3. 国外主讲人信息一览表;

4. 外宾完整简介(含个人简历、任职资质官网核验截图);

5. 会议举办承诺函。

七、国际会议会后总结报送要求

会议举办结束后2周内,举办单位需完成会议总结工作,形成完整的文字总结材料并附会议现场照片,上报学校留存备案。总结内容需包含以下三大板块:

(一)会议基本情况

详细说明会议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会议主题、主办单位、学术负责人;如实统计中外宾(含港澳台地区嘉宾)实到人数、完整参会名单;统计收到中外论文数量、论文收录情况,以及论文交流、宣讲、发表等具体情况。

(二)会议绩效情况

一是说明会议议题、日程的整体完成落实情况;二是梳理本次会议取得的核心学术交流成果,汇总国内外参会知名学者的前沿研究成果、行业学术动向;三是阐述会议对我校相关学科建设、学术水平提升、学校国内外知名度影响力提升的积极作用;四是统计各级媒体对本次会议的宣传报道情况;五是说明会议经费收支情况,确认是否实现收支平衡。

(三)存在不足与改进建议

结合会议举办全过程,客观分析我校相关学科领域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梳理会议筹备、举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涉外、国际会议举办的工作经验,针对现存不足提出具体、可落地的改进措施与后续工作建议。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交流合作处咨询电话:86110199